尊敬的议评人员:您好! 请您根据被议评人QEHS部周世美部长部门“问题及流程改善与优化”的绩效成果给予客观评价;本次评价采用不记名方式! 评分规则为:去年同期实际改善件数为9件,客观评价2014-2015年度实际改善件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