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3:如果您了解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途径和方式,请问是在那类媒体上了解到的
电视
报纸
网络平台、手机平台
宣传单、宣传手册
宣传条幅、各类LED活动屏幕
其他
Q4:您或您的家人、朋友有没有遭遇黑恶势力的侵害?
Q8:老边区扫黑办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对象是指?(多选)
向区扫黑办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“保护伞”线索
协助区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
其他符合“奖励办法”的举报人
: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,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。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,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,积极检举揭发。对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,将予以奖励;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,将严格保密、依法保护;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。 举报方式1、举报电话(工作日):市扫黑办(0417)2669600、区扫黑办(0417)3865056、区纪委监委(0417)3874557、区公安分局(0417)38659152、举报信箱:名称:老边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: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营东大厦1023室 邮编:1150053、 电子邮箱:lbqzfw@163.com老边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