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远洋城幼儿园第十六届“家长满意、幼儿喜爱的阳光教师”评选活动

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:    我园现开展第十六届“家长满意 幼儿喜爱的阳光教师”评选活动,请根据评选条件,在全园教师中选出一位您和孩子心目中的阳光教师。塘沽远洋城第一幼儿园阳光法则面对孩子,有阳光般灿烂的笑容,面对家长,有阳光般真诚的交流,面对同事,有阳光般温暖的态度,面对教育,有阳光般积极的热情,面对发展,有阳光般不息的能量。第十六届“家长满意幼儿喜爱的阳光教师”评选条件:1.具有坚定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阳光自信、身心健康、师德高尚、钻研进取、善于合作、充满活力。2.爱国守法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;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3.传播优秀文化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;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。4.潜心培幼育人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爱岗敬业,细致耐心,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,关注幼儿健康成长。5.加强安全防范,增强安全意识,落实安全职责,加强安全教育,保护幼儿安全,防范事故风险。6.关心爱护幼儿,尊重幼儿,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,不歧视侮辱幼儿。7.遵循幼教规律,循序渐进,寓教于乐;灵活运用多种教育形式,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。8.坚守廉洁自律,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;抵制不良风气,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,不参加宴请、旅游等活动,不谋取私利。9.有效开展家园合作,积极与家长沟通,向家长传递正确的教育理念。

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远洋城幼儿园第十六届“家长满意、幼儿喜爱的阳光教师”评选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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